摘 要:普法栏目剧作为近几年电视荧屏上炙手可热的一种节目类型,吸引了法律专业人士和大量普通民众的高度关注。以中央十二台《普法栏目剧》为代表的法制栏目剧在公众的普遍称誉中收视率不断刷新,不仅在电视业界开辟了一种新的成功案例,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普法的效果。然而以传播法律知识为宗旨的普法栏目剧由于没有学理上的指导与支撑,其普法效果究竟如何鲜有人知。本文通过对相关概念的释析以及对典型节目的文本分析,客观的呈现普法栏目剧的发展现状,并着重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关键词:栏目剧;普法栏目剧;内容分析
一、理论研究背景
栏目剧是普法栏目剧的母体,普法栏目剧是栏目剧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要想全面理解和把握普法栏目剧的概念就要先从栏目剧入手。
我国最早的栏目剧是1994年重庆卫视的《雾都夜话》栏目,但是学界关于栏目剧是从何而来这一问题却说法不一,以郭庆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栏目剧脱胎于电视单本剧,而以项仲平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栏目剧的前身是情景喜剧,由英达最早引入[1]。
二、研究框架
(一)研究样本选择
通过对全国各大卫视以及地方电视台节目单的梳理、实时收看、反复甄别,我们筛选出在播的电视普法栏目剧节目表(如表1所示):
(二)研究对象及其过程
综合考虑各节目播出的质量、播出平台、业界的美誉度和获奖情况等因素,最终选择央视的《普法栏目剧》《经济与法周末版》《法治编辑部》、广西卫视《警戒线》以及山东卫视《道德与法制》为研究的节目样本。
根据人类的记忆曲线在考虑我们研究的时间,我们将节目的样本选择范围规定为2013年7~10月之间,任选其中两个月的节目(视具体栏目播出情况而定)作为节目样本,进行定量分析,得出法制节目编码表。根据编码表中的各个变量,主要就题材以及节目涉及的法律知识点进行再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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