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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传播带来的伦理冲突与理论探索【3】

王英华

2015年03月17日14:15  来源:今传媒  手机看新闻

四、对普世伦理的探索

在“文化相对主义”和“元理论”之间的选择并不像它第一眼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说,在一个后现代的、多元文化的世界,每一种文化都应该采取它自己的道德立场,那这又与不同的历史时期的文化实践有矛盾之处。例如,人的牺牲,即使这牺牲是自愿的,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下,或被认为是值得赞美与学习的,或被认为是愚昧的不值得的。对于古时的或当下仍被遵循的一些习俗,如,妻子殉葬,寡妇心甘情愿地投身于自己丈夫的葬礼柴堆;通过割礼,剥夺受教育的权利,强迫戴面纱等手段来压迫女性,当今世界特别是人权活动家、女权主义者已经极力主张废除这些陈规陋习。然而,在许多情况下,人权活动家来到乡村对她们“进行启蒙”只是发现这些女人感到被保护并且完全接受这些其他人想要改变的文化标准,并且把这些文化标准当作是正确的。

如果,有一个普遍的伦理,但究竟是什么呢?第一种方法是,有某些道德原则,可以跨文化指导行为。这种方法用来指导关于适度战争的日内瓦公约,以及跨越国家和文化边界工作的人权团体(和国家)。一些学者试图跨越文化找到它们之间的相似性。例如,大多数文化的伦理反对无端杀害,虽然文化上什么值得杀戮,可能会有所不同。问题是,什么是通用的准则,以及谁能够决定它。

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还没有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普遍认可的解答,但以往的相关理论也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Hall(2005)曾提出“五个黄金法则”[6](“five golden approaches ”)来帮助人们理解五种经典的伦理法则。(1)金色的钱包(道德利己主义),这种方法基于什么对我和我的团体(组织、国家等)最好,即谁有金子谁做主,考虑一个决定和选择是有利还是不利。(2)金色的后果(功利主义),如果有什么“效用”,这意味着它是“有用”或“务实”,这和利己主义之间的差异是,这种做法是侧重于对大多数人的作用,它旨在为尽可能多的人谋求最大的好处;如果做一件事被认为从长远来看将会使更多人受益,那么一个人可能会撒谎,暗杀某人,甚至在一个城市投下一颗氢弹;在一种情况对人们有利可能在另一种情况下就对人们不利,因此事情的对错是需要情境的。这就是二战时用来评判轰炸广岛和长崎所用的原则。(3)黄金律(绝对必要的/神圣的权利),这种方法认为,只有一种单一的对或错,不会随着情境的改变而有所不同,我们通过使用逻辑来确定什么是对的。Emanuel Kant 认为,要么是正确的,要么是错误的,并且我们必须按照我们所知的正确行事。例如,“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该怎么办?”按照黄金律来考虑,即使你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那样做,但那种做法是不对的,你也不应该随波逐流。(4)黄金法则(The golden rule),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趣的是,这一原则在许多宗教中出现;在人际交往和跨文化交往中更进一步,即希望怎样被对待,就怎样待人;或者更好的方法是,用他们想要的方式对待他们。(5)中庸(The golden mean),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最好的选择在两个极端之间,而避免极端。

尽管人们对于跨文化传播的普世伦理还未有定论,但是全球化时代跨文化传播的频繁和现代社会的交往理性意识,使人倾向于尊重文化他者的主体性,比如,“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特性”,“保持文化的多样性”等,似乎已成为现代人与文化他者交往的一般信条。也许这隐含着一些共同伦理的设想,如信息自由、平等对话、恢复文化的主体性、尊重文化的多元化和差异性等。然而现实的普世伦理的构建却带有一些悖论,我们必须摆脱任何抽象的全球伦理,任何以本质主义、普遍主义的名义推行的文化霸权的伦理原则,进而转向互惠的文化建构与共同合作的文化创新过程,使跨文化传播表现为人类各种文化都通过对话而获得思想的新资源,开始某种文化的生成过程。

(作者系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Fred L. Casmir, Ethics in Intercultural and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M].Mahwah: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1997.

[2] Morgan, Eric. and Hacker, Kenneth. Boundaries in Genetic Research: Toward a Dialogic Interactive Bioethics.[Z].2004.

[3] Paul Chippendale, On Values, Ethics, Morals & Principles, Minessence eZine[J], No. 11 —12 Nov, 2001.

[4] Melville J. Herkovits, Cultural Relativism, Perspectives in Culture Pluralism, Random House, New York, 1972.

[5] 李莉.现代西方学伦理学流派[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6] (美)Bradford J. Hall: Among Cultures: The Challenge of Communication, Wadsworth Publishin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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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倩(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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