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一个热得不能再热的话题。去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已就融合发展给出了顶层设计框架,媒体界经过一年来的观察、实践、讨论,融合发展已成为共识。
3月10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中国报业协会副会长李东东代表新闻出版界委员作大会发言,就如何加快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出4个方面对策建议。
李东东说,要解决内容资源版权保护问题,以立稳融合发展根基。她说,传统媒体以成熟的采编队伍和巨额成本,采写了及时有效的重大新闻和难以复制的深度报道,大都被新媒体无授权无偿使用;新媒体很多投入巨大的原创内容,也轻易被传统媒体和其他新媒体无偿转载。双方都是侵权者,也都没有得到法律保护,凸显了现行法律的不足,更多媒体因此失去“内容为王”的追求。她建议:强化对于内容资源有效保护的宣传;加强与完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加大版权执法监督力度。
李东东在发言中提出,要改革滞后的文化体制机制,以增强融合发展动力。她认为,体制机制改革滞后是传统媒体在数字化发展中落后于新兴媒体的关键。不解决滞后问题,融合就缺乏根本的推动力。她建议: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决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打造合格的市场主体;在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探索实行股权激励,特别是对优秀骨干人才实行股权激励制度;积极鼓励和扶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开展良性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融合发展。
李东东认为,要创新媒体管理思路和方式,以提供融合发展保障。随着新技术、新媒体的兴起,对媒体的传统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态势的发展,应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她建议:应从不断强化传统媒体影响力的高度着眼,多给他们“松松绑”,鼓励其对重大事件早发声、发强声,以引导舆论;应创新新媒体考核机制,对投入新媒体资金的效益合理放宽考核周期,并给予一定的宽松政策,促使传统媒体敢于和肯于将足够的资金转投到数字化项目上来,反哺主流舆论阵地。
李东东谈道,要构建媒体健康发展良性生态圈,以彰显融合发展活力。目前,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在搜索引擎、即时通信等流量入口渐成一家独大的垄断格局,极易导致传统媒体影响力、话语权完全受控,不利于构建融合发展、健康竞争的新局面。对此,她建议,传统媒体应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加强自身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结合云媒体等形式开拓移动互联网生态布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开放性互联网技术公司加大在技术、大数据、渠道领域的深度合作,打造出个性鲜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产品,实现业务全面融合。
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如何有效联姻
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离不开金融资本的大力支持。相关管理部门这几年陆续出台了一些指导文化产业与资本对接的文件和规定,但文化产业要想与金融资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姻并非易事。因为文化产业有其特殊性,既附着精神意义,又带有物质属性,有自己独特的生态环境,它不可能像一般产业那样拥有更多实体性特征,比如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文化产业更多拥有的是无形资产,因此,从金融资本支持的角度,对待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这一点,全国人大代表、中南传媒董事长龚曙光看得很清楚,他说,之所以出现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难以有效对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有金融担保制度下,文化企业缺少担保物。根据现行规定,抵押资产必须是机器设备、房屋、产品等有形资产,以便于估价和变现。但文化企业多为轻资产企业,难以设定抵押物品。尤其是中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难依然非常突出。
龚曙光借用“文化例外”的概念说,对文化企业融资方面,政府要考虑其特殊性,出台特殊政策给予支持。“文化例外”这个词最早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是法国人在关于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为保护本国民族文化而制定的规则。他建议由政府出资,牵头成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信用担保机构,或者将直接补贴到文化项目上的部分专项资金改成对银行贷款的担保资金。此外,文化企业除了使用传统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进行质押,还可以结合行业特点用发行权、播映权等设定质押。
龚曙光说,创新文化产业金融担保制度离不开信用评级和资产评估,政府应当协助银行和市场中介来共同建立这一体系。他举例说,要想以一台话剧的收益作抵押贷款,这就需要对剧本、演职人员组成及演艺市场进行专业判断,对其收益进行准确评估,可这些工作银行不一定有能力去做,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去完成,如果贷款出现风险,由专业评估担保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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