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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15年两会新闻出版热点

张晓燕

2015年03月20日15:07  来源:中国报业  手机看新闻

三月的北京又迎来盛会。今年两会期间,记者发现有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关注文化产业的发展,畅谈互联网带给人们的切身变化,热议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观察的视角更加多元,涉及的领域更加宽泛,提案议案更加有建设性。

一年来,新闻出版业加速发展,呈现了勃勃生机,新常态不断涌现,新闻出版人努力调整自我,积极适应新常态,用不懈的追求与努力迎接未来。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新闻出版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产业规模继续扩大;出版传媒集团骨干地位进一步巩固,发行集团业绩突出。一年来,媒体积极践行融合发展理念,在此次两会报道中,多家媒体运用各种报道手段和表现方式,视频、音频、图表、漫画、深度报道等,引起受众极大兴趣。例如,人民日报的“中央厨房”报道模式,每天都呈现新鲜美味;新华社的“两会新华全媒头条”队伍深度融合报道两会;光明日报融媒体工作室也侧重多元发布,通过纸媒、微博、微信、光明云媒等8个平台同时报道两会盛况。

这一年,新闻出版人蛮拼的。

文化领域立法成新关注点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力推进依法治国,文化领域的立法提到了重要日程,这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两会上,文化领域的立法成为代表委员热议话题之一。

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在报告中,张德江指出,2015年将加强文化、教育、生态领域立法,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另外,还将修改广告法等。

无独有偶,在3月10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记者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文化领域立法。对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介绍了目前我国文化领域立法的一些基本情况:到现在为止,全国人大制定的关于文化方面的法律仅有4件,包括文物保护法、档案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通过了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面的两个决定;国务院制定的各门类的文化法规有40多件。柳斌杰说,现有的这些法律法规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后,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加快文化领域的立法”,文化领域的立法现在已经进入快车道。

在柳斌杰看来,文化立法在我国是一个短板,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首先集中解决经济发展领域的问题,立法的重点一直放在维护市场经济、推进改革发展这个方向,文化领域的法律相对滞后。而目前需要在四个方面重点推进文化领域的立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关方面的法规。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程蔚东认为,文化立法需要与时俱进,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需要加强创新,符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电影集团原董事长韩三平则认为,在法律框架下促进文化发展,是文学艺术界从业者肩负的重大使命。他呼吁加快推动文化立法,特别是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保证中国电影业的长期繁荣稳定发展。

代表委员们还就文化领域的具体门类的立法谈了各自的看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副主任李延声呼吁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力度,“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关键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他提出,“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规章时,应特别注重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等6项具体措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中国报业协会副会长李东东带来了《呼吁尽快立法加强互联网出版管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明确纳入〈广告法〉监管》的提案,她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下,针对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应逐步加快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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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倩(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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