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业与公共——广电媒介的独立性质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知识经济与相关文化产业的加速发展,行业对于文化体制,尤其是传媒体制的改革的要求日趋强烈。当下“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传媒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使得传媒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对传媒财政拨款的不足,改善了传媒的经济窘境,但现今已经成为制约传媒产业化发展的障碍,传媒的集团化仅停留在企业整合的表面,而并没有在体制管理与发展方式上取得长足进步,跨行业、跨地区经营陷入困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是电视产品的两种提供方式,因为电视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经济性质。越接近纯公共产品,越需要由政府来提供,因为市场存在失灵;越接近私人产品,越需要由市场来提供,因为它有自我调节的功能。具体地说,从英国的经验看,电视媒介可以分为两种,公共性质的广播电视媒介和商业性质的广播电视媒介[8]。
与时俱进是推动我国传媒业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体制下,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实行“两种道路”——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商业电视媒介和建立在政府基础上的公共电视媒介并存,两者分离发展,共谋进步。
三、总 结
放松管制的目的就是让市场更加充分地竞争。中国广播电视的日趋市场化也要求政府进行管制改革。而怎样在市场经济基本原则下对广电业进行合理管制改制,是现代经济下政策制定者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改革过程中如何掌握“度”,对其进行深刻、全面考量是值得我们全方位思考的问题。因此,无论是技术上还是体制、政策上,传媒产业的改革不是朝夕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广电管制改革上不断摸索前进。
(作者系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新闻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夏轶锴.放松管制+市场竞争——1990年、1996年《广播电视法案》及2003年《通信法》影响英国公共广播电视发展的理论分析[D].上海大学,2006.
[2] (英)基里安·多伊尔.英国《1996年广播电视法》分析[M].媒体所有权,2002
[3] 曾海芳.管制、放松与整合——透视当前英国广播电视政策的改革[J].新闻记者,2007(10).
[4] 马庆平.中外广播电视法规比较[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5] 茅铭晨.政府管制理论研究综述[J].管理世界,2007(2).
[6] 王如.英国Ofcom监管 铁腕与开放并举[J].通信世界,2009(13).
[7] 刘孔中,王红霞.电信监管机构建制的类型化研究——兼论中国电信监管机构改革的理想与路径[J].经济法论丛,2009(2).
[8] 刘景洪,王欣等.英国媒体所有权的集中与规制演变[J].传媒,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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