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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公共领域和群体极化

——整合视野的思考

陈红梅

2015年05月26日14:39  来源:新闻记者  手机看新闻

【本文提要】 公共领域和群体极化是目前研究互联网公共讨论的两个重要理论视角,其基本观点却相互矛盾。本文对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和梳理,认为公共领域和群体极化只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一方面,公共领域最终形成的是同质群体;另一方面,群体内成员的观点必然有所差异,从而可以形成理性的讨论。本文认为,互联网技术给群体关系和公共讨论带来新的特征和挑战,从整合的视野,值得关注的问题包括:互联网讨论与真实生活感知的关系、互联网平台的技术控制因素和互联网讨论在现实社会的功能。

【关键词】 网络讨论 公共领域 群体极化

从公共讨论的角度,公共领域理论和群体极化理论可以说是一对矛盾的命题。来自政治社会学的公共领域强调通过理性、平等、公开的讨论而形成公共意见,并将此看作是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因素。来自社会心理学的群体极化则认为群体讨论并不必然比个人意见高明,当群体成员的同质程度高,群体认同感强的时候,群体讨论的结果尤其容易趋向极端,带来错误。

互联网传播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公共讨论的发展,但如何看待这种网络讨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学者们给出的结论往往迥异。本文对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和梳理,认为公共领域和群体极化只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互联网上的公共领域聚集的往往是同质群体,而互联网上群体意见的极化也与现实的社会过程存在复杂的互动关系。

一、作为公共领域的互联网

英国学者约翰·基恩是较早对互联网传播抱有乐观预期的学者。1992年,他在《国际社会科学杂志》发表《民主与传播媒介》一文,①对市场媒介所带来的弊病进行深入阐发,并对当时新兴的微电子媒介技术抱有很大的期望,称其为“潜在的民主技术”。1998年,凯尔乐(Kellner)在一篇论文中提出互联网产生了新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s)。②他认为,在论坛、聊天室、网页的纷繁的讨论话题中,一种松散的非正式的公共话语得以形成,在互联网上,批评性的意见可以在传播扩散中不断完善,互联网具有使民主重焕生机的潜力。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本是用以描述现实生活空间,如果将其用到网络传播分析上,首先要对概念重新界定。戴伯格(Dahlberg)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话语伦理和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思想出发,将“公共领域”的条件概括为六项:③1.独立于政府和经济的权力,也就是讨论必须是基于公民关注,而非行政权力或商业力量的驱动;2.对具有道德-实践性的议题进行交流批判,即讨论要提供论据,而不是简单的论断,这样的议题才具有可批评性;3.反思性,即参与者要对他们的文化价值、假设、利益,乃至更大的社会背景进行检讨;4.想象的角色代入,即参加者要能聆听他人意见,并从他人的角度来理解这些论点;5.真诚,参加者在考虑特定问题时,要设法弄明白讨论背后所有的信息,包括讨论者真正的意图、兴趣、需求和愿望;6.包容和平等,即任何感兴趣者皆可平等参与讨论。戴伯格认为,在这六项条件中,第一、二项是基础,它们决定了一个议题的话语是否具有互动性,以及是否具有审议性;其余四项则具体影响到话语的品质。

不过,戴伯格所罗列的六项条件描述的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公共话语的状况,在真实的社会过程中,很难全部满足,特别是关于反思性、角色代入和真诚这几项。即使如“独立于政府和经济的权力”也只能是一种相对状况,实际上,在互联网发展高度商业化的今天,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互联网站中鲜有完全独立于商业势力控制者。因此,普尔(Poor)简化了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条件,并将网上公共领域(online public sphere)的条件限定为四项:④1.公共领域是一些话语空间,通常是媒介化的;2.公共领域允许新成员,特别是此前被排挤的成员加入;3.讨论议题在本质上是政治性的;4.对观点的评判论事不论人。

从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角度,不少学者认为互联网上的互动空间拓展和增强了公共领域里的理性批判话语,网络讨论具有公共领域的一些最核心的品质。例如,坦勒(Tanner)对1998年智利人围绕前总统皮诺切特被捕一事的网上讨论所做的个案研究,⑤她发现线上论坛具有与公共领域理论相关的四个特点,即可接近性、自由交流、协商结构和公众理性,因而构成公共空间。论坛参与者的争论不仅形成了一致舆论,而且产生了对过去时代的集体记忆,线上论坛由此而成为智利人重新和解进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艾尔-萨格夫(Al-Saggaf)研究了阿拉伯世界的网络媒介在培育市民参与(civic engagement)上的潜力。⑥传统媒介在阿拉伯国家一般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因此,它更多代表政府的意愿和立场。而艾尔-萨格夫对伊拉克战争期间的阿拉比亚电视台(Al Arabiya)官网的网民发帖和跟帖进行的参与式观察研究发现,网民的评论内容虽然也受到政府监管,但阿拉伯人在网上不仅挑战电视台新闻报道中的战争观点,而且就事实真相提供了自己的版本,从而形成了网上公共领域。

但是,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戴伯格在讨论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的特征时曾提出六点担忧:⑦日益加剧的互联网商业化发展威胁到公众在线互动的自主性;网络审议鲜少具有反思性;在线论坛鲜少具有聆听他人和容忍差异的品质;对有关身份的陈述和信息难以核实;由于社会不平等,仍然有许多人被排除在网络论坛之外;网络话语不管是从量还是从质的角度总是倾向于被一些个人和群体所主导。

帕帕切瑞西(Papacharissi)从互联网传播的技术特性出发也提出三点质疑:⑧1.互联网的数据存储和回溯能力可能会混淆讨论和信息,而其他传播方式则无此虞,另外,互联网接入的不平等和新媒介素养都限制了网上公共领域的代表性;2.网络技术使全球讨论成为可能,但也使政治话语碎片化;3.在全球资本主义的背景下,网络技术的最大可能是适应当下的政治文化,而不是去创造一种新文化,因为技术可以为政治讨论创造新的空间,但不能保证这个空间变成公共领域。

二、群体极化的风险

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又译团体极化)概念来自社会心理学的群体决策(group decision)研究。上世纪60年代,多项研究发现,群体决策在方向上与个人决策一致,但比个人决策更倾向于极端化。比如,个人决策倾向于保守,那么群体决策的结果会更保守;如果个人的倾向是冒险,那么群体决策会更具风险性。这种群体决策向极端偏移的现象被称为群体极化。

群体极化的原因有三种解释:⑨1.说服理由假设(persuasive argument hypothesis),即在群体讨论中,因为其他成员提出新的理由支持某项观点,所以会加重态度趋于极端;2.社会比较和自我展示理论(self presentation processes),即在群体讨论中,人们会首先了解他人感受和群体意见倾向,为了能够在群体中受欢迎,许多人会同意他人观点并表现得更极端一些;3.社会认同过程(social identity process),即在群体讨论中,个人重视群体认同,就会感受到压力,改变自己的观点,以和群体标准保持一致。总之,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群体极化是人性的弱点,而要避免这种风险,增加对立观点的接触是比较有效的路径。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搜索引擎和信息屏蔽技术,从一开始就引发了人们对于多元意见接触的担心,不少学者认为网络在促进人们的交流和联系时,也存在隔绝交流的潜在危险。在1996年提交第17届国际信息秩序会议的论文中, 阿斯汀和宾杰桑(Alstyne & Brynjolfsson)就认为,⑩互联网使人们之间的沟通可以突破地理的障碍而进行,但由于人的信息处理能力是个有限的常数,而且人们在接触信息和建立联系时会体现出一定的偏好,所以网络传播带来的未必是地球村,而只是人们交流方式的一种转换,从原先地域性交流转变为以共同兴趣和偏好为基础的交流。

不少学者的实证研究也发现,尽管互联网上的意见表达存在着无限多样性,参与讨论者的身份也复杂多样,但是网民们在搜寻信息和参加互动时总是从他们的个人立场出发,避免接触与其自身相左的意见。例如,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桑斯坦(Sunstein)通过对60个政治网站的随机研究发现,有35个(60%)链接到志同道合的网站,却只有9个(15%)链接到不同看法的网站,而且这部分链接中有一些并不是为了关注多元意见,而是为了展示相左意见的愚蠢和危险。他认为互联网上的群体极化现象很普遍,在成员未曾深思熟虑之下,群体就会推出一个极端结论。[11]维尔姆(Wilhelm)对网络群体的研究也发现,即使那些通常被认为最容易卷入多元意见的政治议题的讨论群体也经常发展成意识形态同质的“兴趣共同体”(communities of interest)。[12]除了对网民信息接触行为的调查和研究,学者们还深入分析了网络讨论中的意见影响模式,以探讨网络上的群体环境与参与者的意见表达倾向之间的关系。总体上,不管是通过控制试验,还是对真实讨论状况的调查,学者们对网络群体意见极化的可能性都不是很乐观。

普拉丝等以2000年总统候选人布什和戈尔提出的税收计划为案例,调查了60个网上群体的讨论状况。[13]他们从心理学家德尔奇和杰拉德(Deutsch & Gerard)所提出的关于群体对个人决策的两种影响模式,即规范性影响和信息性影响的角度,研究网上群体的政治性讨论对个体意见表达的影响和改变。他们认为,网络讨论对个体意见表达体现的是信息性影响,而非规范性影响。所谓信息性影响指网上讨论本身所带来的劝服性效果,规范性影响则指群体意见和规范对个人意见表达所产生的约束性效果。但尽管如此,网上群体意见的辩论气候依然影响到群体意见的形成。其中原因可能在于,互联网上的群体往往意识形态上具有同质性,看待问题的视角接近,如此,虽然网络讨论对个体产生的是信息性的影响,实际上,在这样一个群体中,接受了他人的信息,也就接受了相应的观点,所以从整体的讨论状况来看,群体依然具有强大的规范性影响。

李(Lee)通过控制试验研究了在匿名的网络传播环境中,去个人化的信息是如何影响人们遵从群体规范。[14]研究者设计了一个选择困境,要求参与者必须作出抉择,然后通过电脑与三个被默认为反对派的合作者交换他们的决定和理由。实验结果表明,去个人化的信息导致人们对群体规范的更加极端化的理解,从而对互动者(interactant)的论点做出更好的回应,更积极的评价,促进了人们对群体规范的遵守。李认为是因为匿名环境弱化了人们对群体中个体差异的感知,并导致了群体态度的极化。

总体上,因为群体认同、群体成员的同质性、匿名传播带来的群体内差异的弱化,以及群体讨论的动力机制等诸多因素,相比于真实的生活状态,互联网上的群体意见似乎要更加极端化一些。

不过,也有一些实证研究表明网民并不回避对不同意见的接触,并以此来论证互联网讨论对审议式民主的价值。如,斯特姆-甘利(Stromer-Galley)对69名网络时事政治讨论的参与者进行深度访谈发现,[15]这些网民认为相比于现实生活,网络提供了更多的接触不同的人和观点的机会,他们欣赏网络交流的这种特征,并表示自己会与意见不同者进行互动。尽管在遭遇那些“保守”的“违背基本常识”的意见和直接反对自己的意见时,他们也表示自己会心生不快。美国皮尤中心(Pew Center)针对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网民的互联网使用调查结果也表明:“互联网用户并没有把自己关在信息的回音室里,从而和其他不同意见绝缘,相反,他们比非网络用户接触到更多的政治争论。”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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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倩(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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