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来:各有主次,相得益彰
本文立论的假设前提是:无论何者为王,只有电视传播业的市场存在、发展、繁荣才是追求的目标。因为只有这个市场一直存在且不断繁荣发达,电视传播才能实现其价值,若无此前提,则争论毫无意义。比如:掐断渠道,再好的内容也播不出去,或者在极端垄断条件下,渠道的优越地位论等等,这些都不应在本论题的探讨之列。
随着互联网进一步普及以及数字传播技术不断发达,未来的电视传播业内容和渠道之间的纷争又该如何看待?
今天,毫无疑问,互联网的渠道优势非常明显。互联网与传统电视传播首先在渠道层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看电视,还是上网,真的是个问题。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资费水平的降低,带宽的改善,人们在手机上看视频由一开始的技术崇拜发展到视觉享受。当技术条件(包括渠道)具备后,人们更本质层面的需求就会凸显出来。
一方面,互联网这种渠道确实为好节目的传播提供了强大的助力。但另一方面,人们上网已经不满足于早期的“冲浪”,而是寻宝。因此,在媒介大融合的今天,电视播出要嫁接互联网的渠道优势,为节目博取更大的受众市场。或者说,渠道所能提供的帮助显得越来越重要。美剧《越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传统渠道(电视台)无法满足的情况下,仅仅通过互联网传播就获得了很好的收视数据。《中国好声音》第三季,也把节目播出渠道扩展到互联网,结果也非常好。所以,今天,谁还不能拥抱互联网,就真的太落后了。
但另一方面,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所有媒介其实都存在内容(尤其是好内容)短缺的问题。互联网Web1.0时期,解决的是内容从无到有的问题,海量的内容被复制到网上。但是到了Web2.0时期,内容的优质化问题就突出了。自媒体书写是一种互联网思维下的解决之道。通过博客、微博等新的应用模式,让网民自发提供原创性内容,渠道优势发挥得淋漓精致。互联网模式对传统电视传播也形成了挑战。从观众角度来看,这不是什么挑战,而是一种服务的升级。
因此,无论是渠道,还是内容,拥抱受众才是硬道理,电视传播的内容和渠道如何相互配合从而更好地满足受众。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模式:好的内容+好的渠道=好的结果。也就是说,渠道和内容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互联网传播渠道成为这个时代的基本条件而存在,欣赏优质的节目内容仍然是受众的根本追求。
(王朋进: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媒体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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