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价值网络将重新定义视频媒体的发展内涵
视频媒体的互联网化正在成为趋势(某种程度上看,一切可以在生产和传播整个流程采用数字设备的媒体,不论是区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都无可避免地正在互联网化),它能够在更深层面与连接能力、大数据、数字分析相结合。我们认为,视频媒体的互联网化可以从构成要素、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三个层面去认识它的内涵。
第一,视频媒体互联网化是渠道和平台、数据和人的融合。从构成要素角度看,渠道和平台、数据和人共同构成视频媒体互联网化生态系统,构建基于“云—管—端”的新型复杂体系架构。视频消费者的相关数据在体系架构内源源不断地产生和流动,通过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为视频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提供信息依据。人既包括企业内部的技术人员、领导者和远程协同的研究人员等,更包括视频产品的消费者、广告主,人员彼此间建立网络连接,在数据分析指导下按照视频产品的生产进行动态交互,完成设计、操作、生产、销售以及高质量的服务。
第二,视频媒体互联网化是实现数据价值的技术集成。从核心技术角度看,贯穿视频媒体互联网化过程始终的是大数据,从消费者原始的杂乱无章到最有价值的决策信息,需要经历产生、收集、传输、分析、整合、管理、决策等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集成应用各类传播技术和各类软硬件,完成远近距离通信、数据挖掘、分布式处理、智能算法、系统集成、平台应用等连续性任务。简而言之,互联网技术是视频媒体实现数据价值的重要工具。
第三,视频媒体互联网化是基于互联网的巨型复杂生态系统。从文化产业应用角度看,当前的视频行业仍然处于比较粗放的阶段,实际上,除了智力创意之外,视频生产的诸多环节正在越来越标准化、程序化,这些环节的互联网化可以为视频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感知、移动的应用、云端的资源和大数据分析,实现重要的资源和要素的信息交互和数据集成,释放数据价值。如此,能够有效驱动视频企业在创意研发、剧目模式开发、组织管理、剧目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方面开展全向度创新,实现大视频产业间的融合与产业生态的协同发展。这个生态系统将为视频企业的智能化逐步构建先进的组织形态,为视频的社会化大协作生产搭建深度互联的信息网络。
视频媒体互联网化可以尽可能搭建起视频企业与顾客、利益相关者无缝对接的平台,拉近内容生产端和服务平台端的距离,为视频企业基于顾客需求设计生产、无缝隙传递服务提供支撑。如此,传统视频行业的以生产者、产品和技术为中心的制作模式将加速向社会化和顾客深度参与转变,越来越多的视频企业将探索“与消费者交互、让消费者吐槽、最终由顾客定义”的应用新模式,大大提升内容生产的价值创造空间。
视频媒体互联网化不仅可以为不同企业搭建信息共享与集成平台,使其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迅速发现和动态调整合作对象,整合企业间优势资源,在产业链不同环节实现企业的单个生产向协同创新方向转变,而且,通过互联网开放平台可以吸纳以视频生产为核心的研发、创客、关联组织等多种资源,建立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到产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突破创新中的孤岛局限,实现创新主体、创新各环节有机互动,推动形成具有先进内容生产能力的创新集群、云平台媒体生态圈。
当前,智能手机、移动Pad、智能电视、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层出不穷,通过动态存储、感知和通信实现可追溯、可识别、可定位,这些智能化数据、信息可以广泛应用于视频消费及经济社会相关行业领域。因此,这些智能终端在应用中实际变成了广义互联网的网络终端,推动广义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及相关领域的不断结合,通过追溯、识别、定位和数据分析不断发掘增值服务的环节和机会,可以大力创造新业态、新市场。视频正在成为某个产品或服务项目中的构成要素或纽带而不再是单独收看的节目,乃至重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模式。
在这样的互联网环境下,视频行业很难一直成为独立的领域,视频生产将更多地与经济社会其他领域实现融合。这就要求我们把视频媒体的发展转向对于成长的认识,而不是对于竞争的认识。
视频企业今天做发展战略,要有一个全新逻辑,就是基于顾客(消费者和广告主)的立场,而不是基于传统的立场,做顾客最需要的价值最大化,而不是自己的产品价值最大化。视频媒体必须站在连接所有人这个很明确的角度来解决根本性的要求,帮助顾客价值得到很好的释放。在视频行业价值网络的构建过程中,需要面对利润转移、中间商再生、商业平台的开放成长,需要从合作竞争转向聚合成长。不论是新的互联网电视如乐视、小米、微鲸电视、苏宁的PPLIVE家庭电视端,还是内容生产供应商如灿星制作、芒果TV、中广天择,抑或超本地性或区域性媒体,都需要廓清对于自身所处市场环境的认识,在价值网络中,绝对不是你跟谁竞争,而是你跟谁互动和连接,最终能够更好更快地接近和到达顾客。
(熊忠辉:新闻学博士,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亚洲影视与传媒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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