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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何以笙萧默》:赵默笙真的重婚了吗?【2】

李婧

2015年01月30日08:07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律师评《何以笙萧默》:赵默笙真的重婚了吗?

  剧情三:

  剧情:赵默笙的同事文敏要离婚。但其夫有赌债,要求文敏偿还赌债后才肯离婚。文敏和其丈夫在结婚前,因丈夫的父母不同意,而签订婚前协议,从结婚开始,两人的经济独立。而且婚前协议中,专门规定了夫妻一方的赌债不算共同债务。文敏聘请了何以琛做他的代理人,何以琛说,夫妻的婚前协议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没有约束力,而且赌债常常以“货款”“贷款”“工程款”等形式签订欠条,要想证明是赌债,非常困难。后来,文敏发现,其丈夫的欠条果然写的是“贷款”。

  文敏是否需要还“赌债”?杨晓林律师:赌债都不用还

  杨晓林律师认为,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就各自婚前的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所达成的约定,只要内容合法就有法律效力。像文敏这种情况,夫妻对财产有了约定,一方对外的债务,如果债主知道夫妻有约定,就应该是个人债务,如果债主不知道夫妻有约定,该协议对债主没有约束力,债主可以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配偶一方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使配偶代为清偿债务,也可以再凭双方的约定向对方追偿。

  而赌债的情况比较特殊。赌博本属违法行为,赌债不是有效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赌债常常以“货款”“贷款”“工程款”等形式签订欠条,证明赌博与债务形成具有关联性上存在一定的难度,通常认定民间借贷是赌债,除了借条上的内容反映出与赌博相关的信息外,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证明借贷是因赌博形成的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经常的赌博关系、透露出赌博信息的追讨债款短信息等,这些证据之一都是证明民间借贷是赌债的不可或缺的证据。

  对于在离婚诉讼中出现的虚假债务,法院一般会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债权人对债务形成的时间、地点、用途、金额、利息、在场人、借款实际用途以及借款是否有偿还记录等等进行详细的询问,判断是否与举债配偶的陈述在逻辑上相一致,如果与债权人的陈述发生重大分歧,应要求当事人予以解释,如不能作出明确解释,就不能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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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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