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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微信人际传播模式与传播机制研究【2】

程蕾

2015年04月01日14:15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2.作为人际传播“媒介”的微信

即时通讯“工具”是微信开发的“起点”,但是微信的功能并不仅仅局限于此,微信在作为“工具”的同时,渐渐衍生出更多的媒介功能,并成为人际传播的“媒介”。从传播学视角来看,微信传播以点对点的人际传播为主,传播范围主要在微信好友之间,基于用户自身的好友圈,传播内容也仅限微信好友才能查看。微信通过点对点传播、朋友圈传播和信息接收等方式构建起新的微信人际传播,并革新了人们的人际交往模式。

(1) 熟人之间的传播

微信的好友关系基于用户本身的熟人关系,另外,微信通过技术手段将微信与QQ好友和手机通讯录捆绑在一起,微信用户可以从QQ好友列表和手机通讯录中直接发现联系人,并提醒微信用户添加好友,以此将不同信息平台上的用户聚合到微信平台上,并实现信息传递。

这种好友之间的信息传递多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之见,用户使用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点对点人际传播。微信是一项即时通讯工具,同样也是一个大众传播媒介,微信不仅将散落在网络平台上的受众连接起来,并将这种关系的连接延展到现实生活之中。微信不仅实现了微信平台上的人际传播,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更是通过这种人际传播的形式组建了一个又一个圈子,延伸并扩展了人际传播和社会交往的方式与规模。

(2) 朋友圈传播

微信用户可以通过朋友圈发表文字和图片,同时可通过其它软件将文章或者音乐等分享到朋友圈,用户可以对好友新发的照片进行“评论”或“赞”,用户只能看相同好友的评论或赞。朋友圈传播的内容和范围依据微信用户的好友数量有关,好友越多,朋友圈传播内容越多,传播范围越广。微信朋友圈传播与微博等其它自媒体传播有很大差别,微信朋友圈传播是一种较为私密和自我的内容分享,分享的内容仅限互相关注的微信好友共享。但正因为这种私密性的分享限制,朋友圈传播仅限好友“评论”和“赞”,不支持转发功能,所以传播活动难以形成较大规模。

(3) 利用公众平台传播

微信用户使用智能移动终端可以接受来自公众订阅号和腾讯公司等定期或不定期推送和更新的信息,并转发给自己的好友或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用户收到信息后,可以向自己的好友分享,也是一种点对点的传播模式;将内容分享到朋友圈之后,好友可以进行“评论”和“赞”,继而形成交叉重叠的人际传播网。

二、 微信组织结构与传播路径

微信作为一种新型的即时通讯工具和社交媒体,建构了微信人际传播,实现了微信用户的信息传递和社会交往。随着微信平台日益完善,微信建构的便不再仅仅局限于人际传播,基于微信人际传播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新的传播机制更是被赋予了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的属性。微信为受众提供聊天、公众平台、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功能,为微信用户提供一个建构组织的平台,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微信也完成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三位一体的传播机制的建构。

1. 微信强关系与弱关系的人际传播构建

(1) 强关系与朋友圈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将社区定义为生活共同体,以地域、意识、行为以及利益为特征,是一种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入口所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存在一种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团体。社会网络是经由亲情关系、友情关系或认识关系而形成的,网络分析的视角引发了社区概念的变化,社区不再是空间上被界定的地点,而是由网络成员们自己根据归属感和集体认同开划定边界并可以朝任何方向延伸的社会网络。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终端的发展催生出大量的网络社区,微信朋友圈就是典型代表。

微信朋友圈基于微信用户的所有好友,以强关系为主、弱关系为辅,使得这个虚拟的网络社区与现实社会联结在一起。微信朋友圈为微信用户及其好友提供一个去中心化、注重受众感受的交流平台,并且满足了用户获取信息以及双向沟通的需求。每一个微信用户用自身的强关系将微信好友联结在自己的朋友圈之中,使得该朋友圈成为一个唯一的、私人定制的圈子,也可以说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微信用户可以将自己的动态、图片、视频等分享给这个组织中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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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倩(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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