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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受眾在新媒介環境中的消解與重構【2】

—— 一項對於中國微博受眾的分析

於茜

2013年04月12日13:47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2、微博傳播特性決定微博受眾

綜合目前傳播學領域有關微博傳播特性的研究成果可以得出:微博在傳播信息上具有單一性、碎片化、開放性、整合性、實時性,跟隨性的特征。微博網站的主要功能是向用戶提供信息分享服務,用戶通過web,手機wap網,Ipad等移動客戶端,手機短信,能隨時隨地發送不超過140個字符的短消息和圖片、視頻等網絡鏈接與其他用戶分享信息,實現互動。同時,社交型媒體特有的病毒式傳播,也加快了微博的信息傳播速度,並有效地擴大了微博的信息傳播的規模和信息到達范圍。

馬歇爾•麥克盧漢認為“媒介是社會發展的基本動力,也是區分不同社會形態的標志,每一種新媒介的產生與運用,宣告我們進入了一個新時代。” 微博的問世,預示著Web2.0時代社會化媒體中又一個嶄新的媒介形態階段已經來臨,同時,它也為“新媒體受眾”中的新成員“微博受眾”的出現設定了社會參數。

受眾既是社會環境的產物,也是特定媒介供應模式的產物。 美國知名社會學者 曼紐爾•卡斯特在其著的“信息社會三部曲”之一《網絡社會的崛起》中認為“新媒體已不再是傳統定義下的大眾媒體:傳送有限的信息給同質的視聽大眾。由於信息與信息來源的多樣性,觀眾本身變得更會選擇。目標觀眾群傾向於選擇信息,因而強化了多區隔化,促進了傳送者與接收者之間的個人關系。”

微博所具有的獨特的傳播功能與現階段社會信息環境的影響共同決定了微博的使用者皆是信息傳播源,他們可以不受時空限制地以“直播”的模式傳遞一切信息(包括自己的個人信息,社會公共信息等)。使用者根據個人的喜好可以不受對方的限制將其他使用者“加關注”成為其的“粉絲”,第一時間獲取他們發布的信息,同時自己也可能被其他使用者“加關注”成為他們的“粉絲”。使用者之間的“關注”與“被關注”是一種自願的,平等的關系。除了隨時關注其他使用者所發布的信息,使用者還可以轉發“粉絲們”的消息,更可以參與評論“粉絲們”或者其他使用者的消息。與傳統媒介環境中傳送者與接收者之間的個人關系相比,微博塑造的新媒介環境中這種個人關系得到了提升,同時傳送者與接收者的角色出現了更多交集。

因此,基於微博傳播技術的功能和各類社會環境因素,“微博受眾”可以定義為:在微博傳播中,以自我為信息傳播的中心,通過對其他用戶“加關注”來建立獲取和擴散信息的渠道,用不超過140個字符的隻言片語傳遞信息(包括評論、回復、轉發、提及等功能)的使用者。微博受眾除了是個人身份,還可以是企業、政府機構、學校等組織身份,如“博雅公關”、“平安廈門”、“中國傳媒大學官方微博”、“北大新媒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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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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