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博的傳播功能及傳播內容層面
媒介的傳播特性一定程度決定著媒介受眾的特征。微博所具有的獨特傳播功能及傳播內容決定著微博受眾在總體上呈現出以下四個主要特征:
(一)混雜與平等性
微博對其注冊用戶的“零門檻”要求使得微博受眾的種類更為多樣,實名受眾與匿名受眾並存,名人與普通民眾共生。各大微博網站在正式上線運營之時會邀請一些社會精英和名流以實名注冊的形式使用微博(如,新浪微博的“V認証”,騰訊微博的“√認証”),以此擴大該微博網站的社會影響。除了這部分社會上層人物成為微博受眾的一部分,更多的微博受眾則是普通民眾,他們中有實名注冊的和匿名注冊的,他們和明星受眾們有著同樣的微博使用功能,發布、評論信息,分享、轉發內容,與其他受眾實現互動。因此,微博受眾從整體上看,是多元的,混雜的,平等的。學者彭蘭認為:“‘圍脖’把熟人、生人、名人等全攪在一起,感覺像個大PARTY。”
(二)關注與被關注
在微博傳播中,受眾拓展自己的信息獲取量的方法是將一些自己感興趣的人或者組織的微博“加關注”,成為他們的“粉絲”,隨時隨地獲得對方發布的信息,同時自己也可能進入其他受眾的“關注”范圍(具體如下圖3所示)。微博受眾單方面的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加關注”主動圍觀感興趣的信息,如熱點社會公共事件,通過分享、轉發信息等方式使自己進一步融入到這個話題的討論中,以獲取和傳遞相關的信息。然而,微博受眾的“關注與被關注”的特征中其實是一種兩者權利的非結構性失衡 :被關注者選擇關注者的空間很小(隻能通過加黑名單的方式剔除某些“粉絲”),而關注者選擇被關注者的空間卻很大。其可能帶來的后果就是,隨著關注者的增多(尤其是那些擁有成千上萬粉絲的微博受眾),出於信息曝光度和安全的考慮,被關注角色扮演的規范意識就越強, 導致其所能發揮的話語空間就相應縮小。除此,微博受眾信息傳播行為還具有明確的信息指向性。微博具有“@+微博用戶名”的功能,受眾在發布信息、評論其他受眾的信息、轉發其他受眾的信息時可以隨時應用這個功能,@自己認為與這個信息有關系的其他微博受眾,這些被@的受眾在登陸微博時會立即收到含有@自己的信息。微博受眾這種具有明確指向性的信息傳播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信息傳播雙方的距離,實現了“直接對話式”的傳播,能增強信息的傳播效度和增大信息的傳播范圍。例如,在“兩會”期間,網民們通過微博參與兩會中代表們草擬各種提案的討論中,就有許多網民在發布關於某方面觀點時直接在信息中應用了“@+微博用戶名”功能。他們在討論關於公共衛生醫療等話題的時候@衛生部相關代表的微博,在討論教育話題的時候@教育部相關代表的微博,如此則使信息能夠直接快速的傳達至與信息有密切關系的用戶,提高了這些話題得到有關部門關注的程度,甚至能促使一些問題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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